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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气象发布:雷阵雨将至!最高36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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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气象发布:雷阵雨将至!最高36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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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(jìzhě)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,雾气初散,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的(de)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(shēnyǐng)。 这(zhè)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 近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以科技赋能监管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,创新(chuàngxīn)构建“巡查链、共治链(gòngzhìliàn)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 织密执法网络(wǎngluò) 构造“全域巡查链” “捞刀河星沙段(xīngshāduàn)疑似有人使用(shǐyòng)可视化锚鱼(máoyú)设备进行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(fēnzhōng)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物。 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(xiǎngyìng)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(bèihòu)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(zhífǎ)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监控+无人机巡飞+人工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。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(xiàn)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(shuǐyuán)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(jiānguǎn)和预警(yùjǐng)。 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(wǎnggé)执法队员们24小时(xiǎoshí)在线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(yǐjí)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(zhōubiān)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(fēnzhōng)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 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(tǐxì)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(ànjiàn)30余起,劝导(quàndǎo)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。 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(quányuán)共治链” 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(tōngguò)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春华镇(zhèn)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(jízhōng)销毁活动。 据执法(zhífǎ)队员介绍,今年(jīnnián)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(tóngshí)协同镇街构建“网格长+护渔员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(huàfēn)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,定期对(duì)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(suǒyǒurén)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(qīnglǐ)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 与此同时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(guǎngfànkāizhǎn)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(jǔbào)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(biāozhǔn)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,并充分依托(yītuō)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高发区域,作案规律(guīlǜ)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(diàndú)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。 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(xíngdòng)50次,清理违规网具83件,清理三无船舶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(qūyù)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(yúchuán)”。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(xiūfù)链” 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(xiāngguān)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(yígèyuè)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(shǐyòng)地笼捕鱼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,长沙县行政执法(zhífǎ)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(diàocházǔ),对此次事件(shìjiàn)造成的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 谁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(sǔnhài)、谁赔偿(péicháng)。近年来,长沙县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内推动禁渔(jìnyú)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(shēngtài)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(diàochá)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(jījítànsuǒ)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(cānyù)巡河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。 截至目前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(shēngtài)损害赔偿案件5起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(quánlì)修复水域生态。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(jiāndìngbùyí)推进长江十年禁渔(jìnyú)工作,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(huól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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