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资讯 正文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体育正文 129 0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(diànjià)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(cóngguówǎng)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(jūmín)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涉及居民用户(yònghù)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(jiànshè),引导(yǐndǎo)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(fēn)时(shí)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(yāoqiú)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(yīcì)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(de)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(guīdìng)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(fēn)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分季节划分峰(fēng)平谷(pínggǔ)时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(xiǎoshí)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(tiáozhěng)尖峰电价(diànjià)执行时间,取消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(wèi)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(diànwǎng)送(sòng)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(kuānsōng)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以下的(de)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(fēn)时电价。 此次调整的(de)影响是什么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(dīgǔ)时长(shícháng)180小时、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(jiàgé)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(jīzhì)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